事情是發生在上週末的市集。
簡而言之,兩位可愛的女孩在西門町捷運站前面與一位穿著某美術學校制服的學生購買了一組明信片以及胸章等小東西
“我是設計系的學生,這都是我自己創作的,希望大家支持創意。“學生如是說。
支持創意的小女孩們後來逛到了紅樓的創意市集,發現了我們家的科學怪猴,於是就問了老闆大猴:「你們也有在捷運站那邊賣喔?」
當然沒有,於是科學怪猴就與他的謎樣的胞弟相認了!
*下面這張是Foufou的創作*
*下面這張是不知名的雙胞胎明信片*
沒錯的,有一隻猴子要與我們家的猴子長得這麼相像實在有一點不可思議,畢竟我們家猴子的悲慘身世,才會有臉上這些疤以及釘子之類的鬼東西,當然還有詭異的眼睛與牙齒,看來這隻可憐的生物可能也與我們待過一樣的實驗室啊。
總之呢,因為太有保存價值了,於是老闆大猴就用Foufou的明信片跟小女孩換得了這張謎樣的雙胞猴明信片。明信片背後的排版與free your desire 也與之前streetvoice發送的創意市集明信片非常雷同。
其實對於這類的事情,我們不是很想要高調的譴責或是大聲說我們要採取法律行動之類的,只想要做出一個小小的聲明:
這個不是我們家的猴子喔!當然在捷運站兜售這類明信片的東西都不是我們。
如果大家想要支持學生的創作也是可以跟他們購買的,如果不認同這樣的做法,不要購買就好了。雖然這個孩子自己也認真的畫了背景以及加了些變化,不過整張臉拿去用這樣的方式還是非常的不恰當。因為我們非常喜歡自己創作的特色,所以這麼隨意的就放在他人的作品上,非常的心疼,也覺得好可惜。
回家後從後面設計者的信箱找到了他本人的網誌與相簿,也與他說明了有雷同之嫌後,他也承認與道歉了,於是事情就先這麼告一段落。
只是想要表達的是,如果自己喜歡設計創作,就要能夠體會跟你同種人的心情。
拿他人的作品來練習或許是被允許的,但拿來銷售販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更別說隨意宣稱“那是我自己創作的“了,這是很有可能會吃上官司的一個舉動。
台灣的設計,創作,以及大眾對這樣的產業的尊重,其實真的還有很長遠的路要走,
我們只能繼續做著我們覺得好像應該要做的事情,
剩下的對錯其實就只能靠購買者的眼睛以及認知來判斷了。
- Dec 03 Mon 2007 17:12
關於謎樣的雙胞胎科學怪猴出現!!!小聲明與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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謎樣的雙胞胎科學怪猴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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